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分管理办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聘请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在2人以上,每多聘请1人加2分,最多加14分;聘请消防设施操作员在6人以上,每多聘请1名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加2分,每多聘请1名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加1分,最多加6分。积分随人员变动实施动态管理。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公平竞争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执业,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总队研究制定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分管理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天津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分管理办法.doc
官方原文链接:http://tj.119.gov.cn/gk_50989/tzgg/202305/t20230504_6221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