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作为建筑行业的重要资格考试,其成绩合格标准备受考生关注。乐考网对一级建造师考试有着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分数线全国统一,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 60%。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 100 分,及格分数为 60 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 130 分,及格分数为 78 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 130 分,及格分数为 78 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 160 分,及格分数为 96 分。这个合格标准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目标,让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有了清晰的方向。同时,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也保证了考试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二、成绩复查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进行成绩复查。需要注意的是,客观题原则上不进行复查(除参加考试但没有成绩的情况除外),主观题不重新阅卷,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是否统计准确。
成绩公布 30 日内可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查,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在申请成绩复查时,考生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成绩复查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需要耐心等待。同时,考生也应该对成绩复查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因为成绩复查的范围和方式是有限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是考生关注的重点,了解这些标准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制定学习计划和备考策略。同时,考生在对成绩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成绩复查,但需要注意复查的范围和方式。乐考网作为专业的考试培训机构,为考生提供了优质的教学服务和学习资源,帮助考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