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知识点二、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分为
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类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知识点三、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四、税率
(一) 法定税率
(二)优惠税率
知识点五、计税依据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第一,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二,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三)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知识点六、收入确认
(一)收入总额
(二)不征税收入
(三)免税收入
(四)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
(五)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
知识点七、税前扣除
(一)税前扣除基本原则
(1)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2)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3)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4)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
(三)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
知识点八、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
(二)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2、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1、生物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四)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2、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五)其他资产的税务处理
1、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2、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3、存货的税务处理
知识点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1、直接抵免
2、间接抵免
知识点十、税收优惠
(一)项目所得减免税
(二)民族自治地方减免税
(三)加计扣除
(四)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
(五)加速折旧
(七)减计收入
(八)专用设备投资抵免
知识点十一、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方式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四)预缴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五)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六)货币单位
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